机 构 沿 革
1984年3月10日,经水利电力部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([急件]1984)21号文 同意,将1978年成立的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松辽水利委员会,在松 辽水利委员会内成立松辽水资源保护局,同时作为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的办事 机构,继续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。松辽水资源保护局是受水利电力部和城乡 建设环境保护部双重领导,在本流域内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的流域机构;是 经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,由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 部、委、办、局组织的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单位。